2024
十二月
05
【听教宗讲道】|宣讲福音意味着宣扬耶稣,而非自己
12月4日周三,教宗方济各在圣伯多禄广场公开接见活动的教理讲授中,分享说:
亲爱的弟兄姐妹,上午好!
在深入反省了圣神的圣化和启示作用之后,我们将把这次教理的内容转向另一个方面:圣神的福传工作,即教会中的宣讲角色。
《伯多禄前书》将宗徒定义为“借着给你们宣传福音的人”(伯1:12)。在这句话中,我们找到了基督教宣讲的两个基本要素:福音,也就是内容,以及圣神,也就是渠道。接下来,我们分别谈谈这两个要素。
在新约中,“福音”有两个主要含义。它可以指任何四部福音书之一:玛窦福音、马尔谷福音、路加福音和若望福音,根据这种定义,福音是指耶稣在世时所宣扬的“好消息”。复活节之后,“福音”这个词有了新的含义,指的是有关耶稣的好消息,让人认识祂圣死与复活的逾越奥迹。当宗徒写道:“我决不以福音为耻,因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,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”(罗1:16),他所指的就是这个意思。
耶稣的宣讲和宗徒们的宣讲同样涵盖了福音所衍生的一切道德义务,从天主十诫到爱的“新”诫命。但耶稣的行动才是宣讲的核心。但是,如果不想要犯保禄宗徒所谴责的错误,也就是法律先于圣宠、事务先于信仰,我们如果不想要掉进这个错误,就需要始终以基督为我们做的宣讲为起点重新出发。因此,《福音的喜乐》(Evangelii Gaudium)这本宗座劝谕强调了这两件事中的第一件,即“福音”或“宣讲”,各种涉及道德的应用都以“最初的宣讲”(Kerygma)为基础。
的确,在教理讲授当中,我们也重新发现了“最初的宣讲”的基本作用。它是所有福传工作和所有教会更新努力的中心……“最初的宣讲”之所以称之为“最初且首要”,并非因为这种形式先于其他形式而存在,然后可以被遗忘或被其他更重要的事情所取代。它是最主要的宣讲形式,因为其本质的意义是首要的,是我们反复听到的宣讲方式,是我们在各个层面和时刻,以不同方式借着教理做的宣讲……我们不能认为在教理讲授中,“最初的宣讲”会让位于一种更为“扎实”的宣讲方式。没有什么比“最初的宣讲”更为扎实、深刻、安全、富有意义和充满智慧。
至此,我们已经看到了基督教宣讲的内容。然而,我们还必须牢记宣讲的方式。福音必须“依赖圣神”传讲(参阅 伯前1:12)。教会必须做耶稣在祂公开事工时说的话:“上主的神临于我身上,因为他给我傅了油,派遣我向贫穷人传报喜讯”(路4:18)。用圣神的恩膏讲道,意味着将我们信仰的生命和信念与思想和教义一起传递。正如圣保禄所写,这意味着“不在于智慧动听的言辞,而是在于圣神和他德能的表现”(格前2:4)。
有人可能会反对,这说起来容易,但如果它不取决于我们,而是取决于圣神的降临,那怎么才能付诸实践呢?实际上,有一件事确实取决于我们,或者说是两件事,我将简要地提一下。首先是祈祷。圣神临到那些祈祷的人,因为经上记载:“天父把圣神赐给求祂的人”(参阅 路11:13),更何况是为了宣讲祂圣子的福音而求。那些宣讲而不祈祷的人,有祸了,他变成宗徒所说的那些“发声的锣,或发响的钹”(参阅 格前13:1)。
所以,第一件取决于我们的事就是祈祷,求圣神降临。第二件事则是不渴望宣扬我们自己,却宣讲主耶稣。(参阅 格后4:5)。这与讲道有关。有时宣讲时间很长,二十分钟,三十分钟……但是,宣讲者必须宣讲一种思想,一种感觉和一个行动的号召。超过八分钟,讲道的效果就开始减弱,就不容易被理解了。有时我们看到,当讲道开始时,有人出去抽烟,然后又回来。请注意,宣讲必须是一种思想,一种感觉和一个行动的号召。而且不能超过十分钟。这一点非常重要。
第二件事是,不是要宣讲自己,而是要宣讲主耶稣。没有必要纠结于此,因为任何从事福传的人都知道,在实践中,不宣讲自己意味着什么。不要总是以我们所推动的牧灵活动为先、看重与自己名义有关的事务,相反地,我们收到请求时,应该要“自愿配合”团体的牧灵活动,或是托付于己的事务。
愿圣神帮助我们,陪伴我们,教导教会如何以这种方式向这个时代的男女传讲福音!
——宗座新闻室网站